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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原来你就是我的爸爸”18岁的林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看着母亲压在床底的照片,不禁热泪满面。
林菁从小由妈妈林红英一人抚养长大,因为单亲和家庭条件差的缘故,她从幼儿园开始便受尽同学的嘲讽。年少无知时,林菁恨过林红英,她不理解为什么妈妈要将自己生下来遭受大家的白眼。母女间矛盾的激化,让林菁的青春期来得十分猛烈,林红英的要求她全部都要推翻,在学习上,她通过逃课的方式进行反抗。
毫无疑问,林菁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初中毕业后她深知无法追上同龄人的步伐,便选择提早进入社会打工。没成想,在工作中体会到人生百味的林菁,开始理解林红英多年以来的不容易,母女关系开始缓和。
直到2018年,在母女二人的努力下,她们的生活条件富裕了起来。在经过商量后,两人决定换一套大房子。就在搬家时,林菁发现了林红英压在床底的照片,一个尘封多年的秘密。这是一张合照,里面林红英与一个身穿厨师服的男子依偎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甜蜜,背景是北京的某家酒店,照片的后面,有一块被抹掉的字迹——“团聚”。
原来,这张照片的男主角叫陈有为,当时是北京某酒店的主厨。1998年,林红英到这家酒店做服务员,被意气风发的陈有为吸引。本以为她的心意只能湮没在心中,但是林红英的青春活力和踏实能干,让陈有为也开始对她关心有加,就这样两人暗生情愫,谈起了恋爱。热恋期的他们合租了一间房子,下班就腻在一起。
一年后,肠胃不适的林红英去医院检查,被告知她怀孕了。林红英十分高兴,想要赶快回家,扑进陈有为的怀里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而生活的狗血让人难以招架,家里等着她的并不是陈有为,而是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
这个女子和林红英聊了将近半个小时,她走后,林红英仿佛被抽走了魂魄,双眼无神地坐在沙发上,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林红英回想起刚才女子和她说的话,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
“陈有为是我的丈夫,我和他结婚三年了。他一定没有告诉你,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陈有为已经和我说了你的事,这事儿不能完全怪你,但是你……”
林红英坐了一夜,她睡不着,也想等等陈有为,万一……他回来了呢?然而,这一夜门都没有被打开过。林红英的心死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还在,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只属于她的孩子。林红英想要逃离北京这个伤心地,可是回家又必定会受到家人的指责,于是她选择独自去到陌生的南方小镇重新开始。就这样含辛茹苦十几年,终于将女儿养大成人。
得知这一切的林菁,不顾母亲的反对,踏上了千里“寻父”的路途。她辞掉工作,一人来到北京,她先去了陈有为和林红英共事的酒店,准备碰碰运气。幸运的是,虽然十几年过去,陈有为早已经离职单干,但是林菁还是打听到了他的地址。
那天晚上,林菁站在“老陈私房菜”的门口,看着陈有为的身影,她又开心又激动。正想着见到父亲时应该如何措辞时,林菁便看到他走到一对母子桌前,坐了下去,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吃了顿饭。林菁看着他们嬉戏打闹的画面十分不是滋味,她和母亲这么多年的挣扎和努力和陈有为一家的幸福比起来相形见绌,于是她转身离开了。
等林菁回到住处,就开始搜索如何向多年未见的父亲讨回公道?有一条回复,吸引了她的目光。
“多年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样的父亲就应该被告上法庭,要他支付抚养费!”这句话让林菁大受启发,她找律师咨询后,委托其将陈有为告上了法庭。而得知此事的林红英,怕女儿生出事端,也来到了北京。
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下这个案件。
林菁是非婚生子女,《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林菁已经年满十八岁,在一般情况下,她对于抚养费的请求权已经丧失了。那么,这个案件最后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陈有为“无缘无故”被告上法庭觉得十分委屈,当他见到林红英时才恍然大悟。陈有为在法庭上泪如雨下,近20年来他从未忘记过林红英,愧疚和思念之情一股脑涌上心头。法院见状,认为双方仍有情义,此案并未严重到无判决不解决的地步,于是组织了陈有为和林菁母女二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里,林菁将她和母亲十几年来受到的苦楚,一一说与陈有为听。陈有为听完后情绪更加激动,表示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误,会对林菁母女进行补偿。最后,他们双方打开了心结,签署了民事调解书,这个案子以陈有为向林菁支付“迟到”十八年的抚养费温馨收场。
本案中,林菁所缺失的并非抚养费,而是来自父亲的疼爱和保护、在受欺负时父亲的撑腰以及一家三口的团聚。而陈有为支付的也不只抚养费,更是对他心中愧疚的弥补。法院的调解,意义非凡。若只作一纸判决,那么了结的只能是案子,横亘在林菁母女和陈有为心中的矛盾和空缺则一直会存在,法院给他们双方一个沟通的机会,才促成了“案结事了”——两全其美的大结局。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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