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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似乎越来越喜欢在网上购物了,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心仪的东西,而且大部分还比实体店的便宜。这两个特征就足以捍卫网络购物的地位。但是它也常常出现“买家秀与卖家秀不同的场景”“图片和收到的货完全不相符”“产品残缺”等一系列问题。那么对于收到的商品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真的可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吗?若商家不同意退款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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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伊梦(文中均为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平时就喜欢在网上购物买东西。某日王伊梦在某平台A店购买了一个1500元的夹发板,但是在收到货后王伊梦觉得这个夹发板并不适合自己,于是就和商家沟通想要退货退款,但是商品的包装上有略微的损坏,商家客服则表示按照平台要求操作即可。
当天,王伊梦申请了退货退款后便将夹发板寄回。但是该店却以“机身上有污渍、包装盒破损”为由拒收,于是夹发板又被退回给王伊梦。商家称,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平台规定的,他们并未同意退货,仅仅只是系统自动同意的退货。在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后,王伊梦便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请求退款其支付的价款1500元。
法院认为,王伊梦通过某平台在A店购买了夹发板,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商品买卖合同关系,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王伊梦出示的夹发板本身没有任何的瑕疵,仅仅只是包装盒上有轻微损坏痕迹,况且王伊梦在退货之前已经告知商家此种情形,客服也并未表示该种情况不能退货,而是告知王伊梦“按照平台操作即可”,应当视为商家是明知包装存在损坏的情形下,仍同意原告退货。而被告主张的只有在包装完好的情形下,才可以享受退货退款,明显违背了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本身的制定意义。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当扣除适当的包装损失后将价款返还给王伊梦。
律师释法:
商家是否可以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呢?
其实,在本案中商家并非自愿同意王伊梦退货的申请、也并非自愿承诺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其作为卖家而选择在平台上经营,就应当遵循平台制定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
针对王伊梦提交的商品页面显示卖家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在该页面并未存在提醒一经拆封不得退换货的情形,因此基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在王伊梦收到货后,若对该商品不满意,有权利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这一政策,但是需要保证商品本身完好。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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