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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实践中,孩子一般都是随父姓的,那么离婚后,女方能擅自将孩子的姓名改为母姓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11年,梁倩倩与陈军婚后生育了一子取名为小俊,之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经常发生矛盾,于是陈军到法院起诉了离婚,双方离婚后,小俊被判给了母亲梁倩倩抚养。
2017年,梁倩倩再婚,之后便将儿子的姓改为了母亲的姓,这下陈军不干了,他认为,前妻梁倩倩未经自己的同意,擅自将儿子的姓名更改,侵犯了自己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因此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恢复孩子的原有姓名。
那么陈军的诉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来看看离婚律师怎么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而在本案中,梁倩倩虽然擅自将孩子的姓名进行了变更,但其变更的姓氏为母亲的姓,并未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本案不符合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的情形。离婚律师认为:
与此同时,对于已满8周岁的儿童,是否恢复姓氏,还应尊重其本人意愿。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陈军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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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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