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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近段时期,国内疫情又有反复之势,因此全国各地区都出台了不少针对本轮疫情的防控政策,有的地方为了防控疫情,减少人员的聚集,连法院也暂停了线下诉讼服务。导致一些当事人的诉讼时效快到期了,却被疫情耽搁的现象。
当然,疫情之下,也有部分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当事人认为,防疫政策就是不可抗力,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这样就不用担心时效的问题了。
那么真的是这样吗?疫情防疫政策又是否必然导致诉讼实现中断呢?
其实这其中还存在着很多法理与实践的细节问题,一不当心,就可能错失维权时机。
首先,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一般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会超过20年。
实践中,对于诉讼时效的影响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诉讼时效的中止。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主要是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承诺履行义务。其中既包括权利人通过书面、邮件、口头等形式向对方主张,也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该事由发生后,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显然,疫情的不可抗力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它可能导致的其实是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一般是不可掌控的外部因素,包括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如权利人死亡等等。而当该事由结束后,将重新再次计算6个月的诉讼时效。
因新冠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却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当事人以此主张诉讼时效中止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认可,且还需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新冠疫情造成的障碍是穷尽救济后无法克服的;其二,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而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虽然很多法院线下的诉讼服务中止了,但也有不少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开庭的渠道,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显然不能再将疫情归结为不可抗力了。
同时,这样的规定还可以类比到拆迁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中去,要达到行政诉讼起诉期限顺延的目的,同样需满足上述几个条件。
虽然诉讼时效、起诉期限的经过并不会导致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消灭,但却不啻于将诉讼维权成功与否的决定权交到了对方的手里,实在是过于考验对方品德了。如果说这些影响还只是针对胜诉可能性的,那么下面一项影响就是对于实体权利的毁灭了。
在实务中,还有一种“除斥期间”的规定。除斥期间,就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在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撤销权,逾期不行使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本身消灭。
因此,即使是疫情期间,被侵权人的维权工作也不能放松,还是应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及法律规定,切莫错过维权时机。
此外,疫情期间,很多事情存在不确定性,不少经营良好的企业突然就因疫情而关门歇业,原本可以上市的企业也因疫情无限推迟上市,更有很多人的资产因疫情缩水,这就间接导致了执行难的问题。
因此提醒人们,维权要趁早,虽然在疫情期间,维权也变得复杂了许多,但我们更不能放松,犹豫拖延不能解决问题,却可能造成新的麻烦。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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