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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女子“闪婚”富家子,婚后却发现对方谎话连篇,最终导致人财两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6年,张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和小叶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之后便迅速坠入爱河,相处两月,二人就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小叶却发现了丈夫张建隐藏着的秘密,让她觉得这场婚姻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骗局......
原来在结婚前,丈夫张建一直以一副富家子的身份示人,开着宝马车,出手阔绰,他还曾告诉小叶,自己是某大型企业的股东,在深圳有两套房产,身家千万。但婚后,张建却一改往日大方的做派,告诉小叶自己生意失败,需要资金,希望小叶贷款帮助他度过难关。
起初小叶是犹疑的,但看着丈夫每日愁容不展,她不禁动了恻隐之心,贷款26万支持丈夫。但张建却并未按照承诺如期还款,每次都要小叶再三催促,几次三番后,竟直接玩消失,对于贷款的事也不再理会。
经过一番调查,小叶还发现,张建在与自己结婚之前就曾四处借款,其中不仅包括其前女友,还有其他朋友,到如今都未曾偿还。此外,张建所谓的房子、股权通通都是假的,他本人不过是该企业的一名司机。
无奈之下,小叶寻求了媒体的帮助,记者联系找到了张建,而他却称,自己并非刻意隐瞒,吹嘘身价只是为了做生意能让别人看的起,还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会按时还款。
张建是否如实履行承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却存在着不少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对于这26万元的债务究竟属于张建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这笔贷款虽未用于二人的夫妻日常生活,但却是二人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理应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即使小叶与张建之间对债务承担问题存在约定,该约定也只对二人有效,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关于张建的借款行为是否属于诈骗。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如果借款人在借款之初持有的就是“非法占有”的目的,即借款时就没打算还,那么这种行为虽披着借款的外衣,但却实实在在是一种诈骗行为。
在本案中,张建假借富家子的身份四处借款,却都没有偿还,其借款目的着实值得商榷,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见,婚姻非儿戏,识人更需谨慎,选择结婚,需要核实对方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切不可听信一面之词,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更应当谨慎。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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