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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客户看房半年,签合同前被“跳单”,中介委屈伸冤却被驳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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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这样跳了(跳单),我这半年都白费了!”面对记者,小李委屈不已。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原来,小李是一家房产中介的员工,已经工作四年多了。今年上半年,她带一位客户王先生看二手房,对方一直没有相中。为了找到让王先生满意的房子,也为了自己的业绩,小李多方打听,尽心尽力地为客户寻找房源。

房子.png

  前段时间,她按照王先生的要求找到了一套合适的房子,并随即推荐给他。这套房子107平方米,房东要价135万元,小李与房东谈好的价格是131.8万元。据小李所说,本来已经与王先生约好签合同的时间,谁知道当天王先生却迟迟不露面,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无奈之下,小李又给房东徐女士打电话,而在徐女士这里她得知:房子已经已经卖掉了,并且买房的人是王先生!小李追问王先生是通过谁买的房,徐女士说是通过另外一个中介买过来的。

  听到这里,小李如遭晴天霹雳,她坚定认为客户“跳单”了。辛辛苦苦半年,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搁谁能忍?小李一气之下拿着喇叭跑到买家王先生的单位楼下,大声喊冤,却又被羞辱一顿。如她所述,她拿着喇叭大声喊王先生欠中介费,谁知王先生找了几个同事,直接把她按到电瓶车上,抢走喇叭摔掉,还录了视频发朋友圈,声称她是无良中介每天来骚扰自己,已经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小李很委屈,主动联系记者,希望能在记者的沟通帮助下,让对方多少补偿自己一点,毕竟这半年来她带着王先生看房花费了不少精力。但王先生认为自己的做法不存在问题,反而是小李的行为很不妥,一分钱都不会给她。

  另外,王先生对“跳单”一事做出解释,称小李之前说如果给不到133万元,就无法约见房东,后来他便找了其他中介谈价格,把房东约了出来,最终以131.8万元的价格成交。记者把中介小李的说辞转述给王先生,王先生直言“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可以以人格担保”。

  即使记者介入协调,双方还是不欢而散,并未达成和解。

沟通.png

  显然,中介小李和王先生的说法是有出入的,究竟真相如何我们无从得知,但其中有几点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在正常的交易咨询并且没有恶意磋商的情况下,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如果王先生与小李所在的中介公司并未签订服务协议,则双方无合同义务,王先生另选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他也没有义务对小李支付服务费用。但如果王先生已经与小李所在的中介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并且在享受相关服务后,又绕开小李,找另一家中介进行房屋交易,则构成违约,应赔偿小李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就算王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跳单”,侵犯了小李的权利,小李也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权。她为了“讨薪”在客户工作单位楼下用喇叭大声叫喊,并不妥当,或许还会维权不成反侵权,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建议小李收集相关证据,诉至法院,以合法的形式为自己维权。

吵架.png

  另外,王先生应对小李的方式也太过粗暴,如果他真的没有“跳单”行为,反而受到小李的骚扰,报警处理的方式远比他自己解决更有效,毕竟“双方硬刚”或许会激化矛盾,让事情变得不可控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都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请谨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权方式必须合法合理。

  撰稿人:张欣欣

  审核人:董振杰

  审核律师: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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