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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张先生和妻子常常由于生活中的各种小事大吵大闹,年前妻子跑回娘家,后再也不愿意回家了,并且还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起诉离婚期间妻子大量购买奢侈品,花销几十万,张先生认为妻子的行为十分过分,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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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妻子的这种行为,属于财产侵权。她明知正处于离婚诉讼当中,反而大量购买奢侈品名包和首饰,其行为属于恣意浪费夫妻共同资产,已经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为财产侵权。
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先生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类似于消费记录等,等到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对妻子少分或不分财产。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涉嫌财产侵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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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朱嘉琪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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