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7171-888

专业团队

A N N O U N C N M E N T

选择冠领  胜诉共赢


400-7171-888

离婚律师:为迁户口假结婚,却落“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白女士知道一个北京户口可以为孩子上一所好大学减少很多麻烦,于是为了能让她即将考大学的儿子获得北京学籍,便托人寻找愿意假结婚的人。不久,在中间人的介绍下,她与素不相识的李先生签订了一份《假结婚协议》,协议中载明白女士与李先生将通过结婚的方式将白女士及其儿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到北京,双方无需共同生活。同时约定,结婚登记当天,由白女士向李先生支付10万元,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后再支付10万元。事成之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1650335301552635.png

  但由于户籍政策发生变化,白女士及其儿子的户口短时间内无法迁往北京,导致白女士的儿子无法借助北京学籍的便利考大学。于是白女士便告知李先生准备离婚事宜,并要求李先生返还其支付的10万元,但李先生均不同意。多次交涉未果后,白女士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要求李先生返还10万元。

  庭审中,李先生不同意离婚,他认为无法实现户籍迁入目的是因为政策变化,与自己无关。另外,白女士支付的10万元属于自愿行为,因此也无需退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女士为了获得北京户口,自愿与李先生签订《假结婚协议》,虽然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其目的是为了以婚姻为跳板获得私利,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也破坏了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该协议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白女士与李先生离婚,至于白女士主张返还的10万元,因不属于二人婚内财产,因此不属于离婚纠纷案件的处理范围,因此驳回了白女士的此项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例中,法院判决该《假结婚协议》无效,那么李先生需要退还白女士支付的10万元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关系取得、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就失去了合法依据,因此,李先生应返还10万元。白女士可以另行起诉维护权益。

  婚姻应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础,虽然李先生不同意离婚,但究其本质来讲,白女士与李先生的婚姻属于一场交易,完全背离了婚姻的初衷,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不是儿戏,法律上没有真假婚姻之分,不能为了谋取私利而弄虚作假。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张安国



上一篇:遗产继承律师:妻子对丈夫见死不救,还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下一篇: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夫妻间签订的忠实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