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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05年,央视春晚小品《装修》中讲述了一个民工被业主请来砸墙,不慎将邻居间的共有墙面砸穿,引发纠纷,待二人将此问题解决后,却被真正的业主告知砸错了的故事。三位艺术家用曲折的故事情节、精湛的表演和诙谐幽默的对白,引得台下掌声连连,欢笑不断。然而,当艺术照进现实,无辜业主遭遇“被装修”该怎么办呢?
2019年,宁波的胡女士在某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价值350多万的精装房,当年9月底,开发商通知她去收房。一直在外省工作的胡女士直到10月4日才去验房,验房后,她发现了一些瑕疵,经沟通,开发商同意等这些问题修复后,双方再签收房合同。
虽然有些小瑕疵,但整体上胡女士还算满意,于是就回家等消息。十多天过去了,开发商还没有通知她去验房,着急将此事办妥后去外地工作的胡女士便自行前往新房进行查看。可这次验房却让胡女士瞠目结舌——新房的墙被砸了,地板也被拆了。在这一地狼藉中,她看到了物业留下的一张温馨提示。
这张提示解答了胡女士的疑惑,原来是7号楼的业主误入胡女士家中进行施工,物业表示将要求其尽快恢复原状。
还没入住的新房,就被别人家的装修工人砸了墙,拆了地板,就算修复好了,又能怎么样呢?心里不是滋味的胡女士决定找物业讨个说法。另外,她也想知道这明明是9号楼,7号楼的施工工人为何会跑错楼来此装修,甚至还能打开自己家的房门?
物业称,7号楼和9号楼挨得很近,工人第一次来小区跑错了楼,并非故意,由于密码仍保持初始密码状态,没有及时改动,所以工人才误打误撞得打开胡女士的房门。为了邻里关系考虑,物业表示愿意给胡女士做一个户内恢复,恢复的工期大概要10天左右。同时开发商也出面称,愿意给胡女士的房子恢复原样。
胡女士认为自己的损失不止于此,这场“张冠李戴”的错误装修不仅耽误了自己的时间,日后可能还需要对房子进行维修。她没有认同物业和开发商的方案,要求开发商赔偿全房款的5%,由她自行修复。
开发商认为胡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称胡女士已经到现场看过房子,并且提出了几条质量瑕疵的整改意见,目前也在整改过程中,在房屋没有重大质量缺陷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视为商品房已经实际交付给买受人,涉及该商品房的全部风险也转移给买受人”。该房是已经完成了交付的,帮胡女士恢复原样是出于人道主义,也仅此而已。
那么,合同中的约定是否有效呢?胡女士的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呢?针对这一问题,胡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涉案合同属于格式合同,该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却免除了开发商的义务,应属于无效。听了律师的意见,胡女士表示将会继续和开发商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次协商,胡女士已经和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事情也算圆满解决。
为避免类似的乌龙事件再次发生,律师也提醒广大业主,接房后,房屋专有部分的毁损风险将由开发商转到业主本身,所以要及时掌握房屋进出的控制权;同时,装修过程中诸如开工等重要节点,尽量要到施工现场监督,这样既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也会避免像胡女士一样无辜“被装修”的情况发生。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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