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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09:41:23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郭亚兰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向好友田莉莉的银行账户转账了15万元,原本以为这是一次高利润的投资机会,却不料因为这笔钱,双方陷入了一场借贷纠纷。
2021年的冬天,郭亚兰在与田莉莉的一次闲聊中得知了一个看似不错的投资机会。田莉莉兴奋地描绘着项目的广阔前景和诱人的回报率,这让郭亚兰心动不已。出于对朋友的绝对信任,郭亚兰没有过多犹豫,便决定参与其中,她通过微信向田莉莉表达了投资的意愿,并特别询问了关于资金安全性的问题。田莉莉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第二天,郭亚兰便将15万元转入了田莉莉指定的账户,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收益。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郭亚兰的期待逐渐变成了焦虑。她开始在微信上频繁催促田莉莉还款:“亲,现在都三月了,这个月能不能帮我还一点?”但发出去的消息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半点音讯。几个月后,郭亚兰的耐心已经被消磨殆尽。她再次发出信息:“田莉莉,这么久了,你能否还我一点钱?我真的急需这笔钱。”这次,田莉莉依旧没有任何回复。至此,郭亚兰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一个“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陷阱中。
她仔细翻看了自己和田莉莉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发现所有的承诺都只是一场空。郭亚兰感到愤怒和无助,但她知道自己必须马上采取行动来挽回损失。于是,郭亚兰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她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接受委托后,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张兵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和委托人进行了详细的交谈,并将郭亚兰和田莉莉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银行账户的转账信息等证据进行固定,随后代理郭亚兰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当天,虽然田莉莉并未出庭应诉,但冠领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地向法庭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冠领律师表示:投资的本质特点为共担亏损,借款的本质特点是保本或保本付息,原告向被告发送微信问是否能保证资金安全,被告明确表示可以,并问投多少钱,双方之间的约定不符合投资关系的特征,符合借款关系的特征。所以双方之间的案涉款项15万元属于借款关系,田莉莉应当立即偿还郭亚兰剩余借款。
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田莉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郭亚兰(委托人)剩余借款本金十万余元。并且,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涉及金钱往来的事务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避免因为口头承诺或模糊约定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投资时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切勿轻信他人的口头承诺或高额回报的诱惑。(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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