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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丈夫去世后留下房产,冠领律师助委托人成功排除遗嘱继承障碍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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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这辈子的婚姻总是充满坎坷,本以为能好好过日子,这才再婚多久,老头子就撒手人寰。”在会客室待着的老人心酸地说。此刻,窗外的万家灯火已然熄灭,黄浦江畔的外滩建筑仍熠熠生辉。老人拉着冠领律师的手讲到:“对面可真好看啊!闺女,你说我一个都快七十的孤老太太了,这座城市还有我的容身之所吗?我只要一盏亮着的灯而已,其他的什么都不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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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律师身旁的阿姨名叫秦月英,她口中所提及的“老头子”叫孔兆东。双方是原公司同事,曾一起在深圳工作过一段时间,被同事撮合过在一起。后来,秦月英父母的房屋改建,住址要由市里迁往闵行郊区,秦月英陷入了市里无房居住的处境。这时,孔兆东向秦月英提出了结婚的请求。她思虑再三,考虑到自己离异多年、孔兆东对自己很好等原因便答应了。虽然两人年纪差距甚大,但孔兆东擅长家务又心疼人,这对再婚夫妻的日子过地还算不错。

  数日前,孔兆东因病去世。他生前留下遗嘱,内容载明房子属夫妻共有,不给双方子女。案涉房屋是结婚后买断的售后公房,原来是公有住房。秦月英本想着,有了遗嘱就能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可谁曾想,孔兆东的未雨绸缪只解决了房屋的归属,而没有解决执行的问题。

  之后,秦月英在遗嘱继承中便遇到了困难;房地产交易中心表明,房产变更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以公证的形式进行。因孔兆东的儿子和女儿拒绝配合,秦月英的继承行为无法得到合法性确认。无奈之下,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邹海霞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查看了孔兆东留下来的遗嘱,并仔细询问了案涉房屋相关细节。经了解,秦月英经过孔兆东曾向其子女借过钱,后来秦月英已把钱归还给孔兆东的子女,却未收回借条。为帮助秦月英尽早解决纠纷,律师多次私下尝试与孔兆东的子女进行沟通,屡次协商都被拒绝。为此,冠领律师确定了以诉促调的策略,代理委托人秦月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主持调解时,冠领律师一方面继续联系孔兆东的子女进行沟通,希望能说服他们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另一方面,冠领律师积极与法院进行协商,说明案件特殊性。另外,上述借款本不需要在此案处理,本案是遗嘱继承纠纷;因借条在对方手上,为避免后续争议,律师提出了“给对方一些费用,房子归原告”的解决方法。在委托人秦月英同意后,律师以此作为筹码,和对方进行了多轮谈判和斡旋。

  最终,对方同意调解,约定案涉房屋产权归秦月英所有,秦月英限期内向二被告支付5万元,二被告需配合将该房屋办理登记至秦月英名下。

  在本案,我们可以得知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公证则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至此,困扰秦月英许久的房屋继承问题得到了解决。

  故事开头一幕,她问律师“这座城市还有我的容身之所吗?”在此刻,她终于收到清晰的答复。事后,她致电冠领律师表达了感谢之情!

  (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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