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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看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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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律师要如何进行辩护?实务中,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经常会被混淆,若想判断当事人是否触犯刑法,律师通常会对两者作出准确区分。通过阅读下面这个案例,小冠带大家了解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要点,看律师如何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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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浩东是一家饭店的老板,2018年,因饭店经营不善,其他几桩生意也急需资金周转,他便打算卖掉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因该房屋未满两年不能过户,且有一押和二押,徐浩东联系了许多买家均未果。无奈之下,他托人刻了房产局的章,盖在了假的房产证明(去掉了二押信息)上。

  不久后,中介就告知徐浩东有人想买这套房子。徐浩东将该房屋相关手续,以及无二押的房产证明出示给买家,双方遂以85万元的价格成交,买家先支付43万元购房款,徐浩东将该房屋腾出,约定两年后过户时支付剩余房款,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也交付了钥匙。

  两个月后,徐浩东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偿还该房屋的一押、二押贷款。徐浩东紧急联系房屋买家,告知其该房屋有一押、二押的事实,并承认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贷款,提出让买家拿出购房尾款以偿还剩余贷款的方案。买家认为该方案不可行,遂拒绝,并向法院起诉徐浩东。

  该案以法院调解结案,房屋买卖协议作废,徐浩东需要返还购房款,但购房款早已被徐浩东用于做生意和偿还外债,短期内根本无法返还。

  因贷款公司一直恶意催收,徐浩东无奈只能更换手机卡。房屋买家在联系不到徐浩东后,只好到派出所报案。后检察院以徐浩东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至法院。徐浩东的家属见事态越发严重,便紧急联系到律师为他辩护。

  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并分析案情,认为可以从“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分”这一角度进行辩护。辩护律师指出,司法实践中,一般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欺骗结果三个方面予以界分:

  首先是欺骗内容。民事欺诈是个别事实或局部事实的欺骗,诈骗犯罪则是整体事实或全部事实的欺骗。本案中,徐浩东确实存在部分欺诈行为,即伪造了涉案房屋无二押的证明,但对于涉案房屋的归属、出售、交付并不存在欺诈乃至欺骗,其整体行为只是在房产具备一个抵押还是两个抵押时,对抵押次数这个要素进行隐瞒。

  其次是欺骗程度。如果行为人采用的欺骗手段,达到了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的程度,则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但并没有达到使他人无对价交付财物的程度,则可能只构成民事欺诈。本案中,买家已经获得了房屋实际使用权,实现了对价交换的目的,不属于诈骗罪。

  最后是欺骗结果,可以从主观上理解为非法占有目的。具体到本案,徐浩东对房屋具有处分权,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一直积极履行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仅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导致其不能及时履约。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对徐浩东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指控,因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故不予支持。

  要想正确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律师需要在具体个案中结合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从主观与客观等方面切入,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刑事案件案情复杂,专业性强,若您也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记得及时咨询律师。(文中人物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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