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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往返岂止三千次,疑是我欠他人钱。店员小琳好心借给老板10万元助其周转,但脱困后,老板推脱没钱,拒不还款,小琳决定以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几经咨询了解,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宋振宇律师代理诉讼。近日,该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冠领律师成功为小琳追回了全部欠款。
2017年,经亲戚介绍,小琳来到上海的一家饭店打工,结识了饭店老板刘超夫妇。这对夫妇为人和善,和小琳之间的相处犹如家人一般。可好景不长,在2018年年末,因附近商圈调整,饭店的收入锐减。慢慢地,刘超夫妇已经无力负担起该店铺的房租。
在2019年2月,小琳应老板请求,将自己的四张信用卡出借给老板使用以支付房租,维持店铺经营。在这之后,刘超夫妇陆续从小琳的信用卡中刷出十万元。饭店经营状况稍好一些后,刘超夫妇归还了小琳一万五千元。并在同年8月,他们就未还款项向小琳出具了借条。借条中,明确表示他们会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剩余的八万五千元,若未按约偿还,逾期按未还金额的双倍赔偿。
但直至2022年,刘超夫妇均未再还款。期间,小琳多次提醒、催促他们,但他们都只回复没有能力偿还,便再也没有了消息。小琳感到心寒又无奈,来到冠领律所,和冠领律师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冠领律师的专业解答让小琳十分信服。小琳决定正式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其提起诉讼。
此间,冠领律师向小琳指出,她和刘超夫妇之间形成的借贷合同无效。因小琳的出借行为属于法律规定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仅能向特约商户购物或者消费,不具有作为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功能。
又因小琳的出借行为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虽小琳和刘超夫妇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但刘超夫妇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同时因刘超夫妇有逾期不还款这一明显过错,小琳可以据此要求他们付合理的资金占有使用费。
此后,冠领律师代理小琳以请求刘超夫妇基于八万五千元本金还本付息的诉求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以借条、小琳和刘超夫妇之间关于还款事项的聊天记录等力证存在借款事实。并据此陈述了自己专业严谨的代理意见。
而被告方仅老板刘超到庭,刘超在庭上陈述,承认借款事实并愿意归还借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刘超夫妇十日内归还八万五千元本金,并支付资金占有使用费。如未按期归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冠领律师在此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向委托人明理释法,在法庭上为委托人据理力争,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利益,真正做到了专注正义、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
撰写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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