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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孩子因病得到了社会的慈善援助,父母的抚养费用能就此减轻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专业的离婚律师会如何处理。
案例故事:
2006年,张薇薇与陈建文相亲认识后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了儿子小明,一家三口的生活也还算幸福美满。
但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小明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医院诊断为血友病,从此一家三口的生活被打破了,为了孩子的治疗,张薇薇与陈建文四处奔波,二人的脾气渐渐有了变化,还经常因各种生活琐事争吵不断。
之后小明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得到了不少社会大众的捐助,陈建文认为,这些捐助款已经足以覆盖小明的医疗费用,因此自己也就不用再支付医疗费报销后费用的一半,但张薇薇却不同意,于是,陈建文因此诉上了法院。2016年,张薇薇与陈建文离婚,小明由张薇薇抚养,而陈建文每月支付抚养费以及小明医疗费报销后费用的一半。
那么,陈建文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专业的离婚律师又是如何看待此案的呢?
离婚律师认为:
首先,小明患有血友病,需要长期治疗,而陈建文作为其父亲,应当承担其医疗费用的一半。
其次,社会慈善捐赠是对患病个人的一种救助,该善款属于小明个人所有,与其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是不同的,应当分开看待,其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应因此而减少。
温馨提示: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离婚律师进行咨询。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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