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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一直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造成了不少社会矛盾,但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律师会如何处理。更多婚姻家庭纠纷,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故事:
张大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张梅是妇女关系,近日,随着张大有年纪越来越大,他的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差,原本依靠自己的退休金可以维持生活,但近期以来,张大有被诊断出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日常需要药物维持,开始让自己的生活捉襟见肘。
为此,张大有找到了女儿张梅,希望其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予其1000元的赡养费,但却遭到了拒绝,张梅认为,父亲张大有每月有4000余元的退休金,而自己作为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收入,因此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
婚姻家庭律师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在本案中,张梅虽主张其无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但法院对此理由却不能认可,对此,法院一般会结合老人的身体状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进行酌情确定。几番商议未果的情况下,张大有将女儿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那么其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又是如何看待此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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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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