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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婚姻是两个家族的期盼,离婚是两个人的选择。离婚是一个中性词,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对于幸福的婚姻,它是一个灾难。对于不幸的婚姻,它是一场救赎。那么面对婚姻离婚问题,什么情况符合婚姻离婚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民商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涉及离婚如有法律问题,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小英(文中人名均化名)和小华于2019年相识后,于2020年12月订婚,202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因经营烧烤店及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于2021年10月开始分居至今,故小英诉至法院请求与小华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小英坚持离婚,小华坚决不同意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确定是否应该解除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关键看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本案中小英和小华于2019年相识,2021年登记结婚,已经有了两年多的感情基础,双方在共同进行商业经营及日常生活中发生矛盾,实属正常,应互相体谅和包容,营造幸福生活。因此小英请求婚姻离婚,并无实质矛盾,且不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婚姻不是儿戏,作为一个成年人,既然当初选择了结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想要婚姻离婚的时候,要考虑两个人的多年感情和曾经甜蜜的回忆,更要考虑孩子的抚养与身心健康问题,乃至离婚后的经济基础问题,离婚不是一时的冲动,而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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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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